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以下是对此次记者会中金融关键问题的梳理,仅供业界学习参考。
关于“金融业对外开放”
胆子可更大一些
程度可更高一些
就“金融业对外开放”这一话题,央行行长周小川认为,在中国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开放胆子可以更大一些,开放的程度可以更高一些。
他提醒说,除允许外面的机构到中国办金融业务外,对外开放还是一个更广义的内容,其中也包括中国金融机构走向全球。
他预计,这种开放的趋势还会继续加大,从政策上来讲,多数该研究的政策都已研究过了,将逐步寻找时机稳步向前推进。
央行副行长易纲对此表示,放宽或取消外资一些股比限制,实际上是减少了对外资机构的歧视性待遇,体现了内外资一视同仁,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对外资金融机构,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慎监管。
关于“金融监管机构改革”
央行将在新监管框架中
起更重要作用
对于备受关注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方向”问题,周小川表示,2017年7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所披露的消息中,已经说明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些主要思路。
他指出,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这些都表明人民银行将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他认为,过去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出现了一些监管空白,需要尽快弥补;一些规则也存在缺陷,需要增强金融规则的制定。此外,还有一些已经发生的金融机构或者准金融机构的风险需要抓紧进行处置,维持金融系统的健康。
周小川指出,将来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主要还是依据中国国情,不过也会参考国际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也研究了英国的“双峰”金融监管体制。“但是,我们目前觉得还是要观察一段时间,不是说我们就要采用‘双峰’监管的尺度。”
关于“表外融资管理”
表外业务按监管要求
回到表内是正常有益的
周小川表示,从宏观上讲,央行更加注意总量指标究竟对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质量,对就业、对物价等的影响。
他指出,应该说有一些过去有点违规或者是打擦边球的表外业务按照监管的要求,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应该纳回到表内,这个调整是正常的,是有益的,同时在总量上也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他认为,现在的货币供应总量和其价格,总体来讲还是由总量决定的,不会由单项决定,不是说就由信贷决定利率,而利率现在已经是代表了更广泛产品的一种综合的价格。虽然这个价格还会有很多品种,比如说贷款的价格、债券的价格、股票的价格,但总体来讲,整个的价格水平代表了宏观经济的状况。
关于“房贷政策”
银行对房贷利率自主定价
符合利率市场化要求
关于住房贷款利率的问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虽然房贷利率是略有上升,但从稍微长一点的周期来看,仍是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他认为,商业银行综合考虑负债端利率上升和房地产的风险溢价,对住房贷款利率自主进行定价,扩大利率的浮动区间,总体上符合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和趋势。他表示,在这方面,人民银行会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住房贷款执行差别化的定价,积极支持居民特别是新市民购买住房的合理需求。
对于房地产金融的风险问题,他认为,人民银行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审慎的房地产信贷政策,我国的房地产信贷质量总体上良好,房地产金融风险是可控的。
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央行正在建立金控公司监管规则避免虚假出资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周小川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金融控股行为酝酿着一定的风险。
他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制定相应规则目前在初步探索中。在管理内容上,首要一项,是强调资本的真实性、资本的质量、资本的充足;其二,是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受益所有人的结构、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应该保持足够的透明度;其三,是在所有权结构比较清晰的情况下,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要保持一种稳健经营、透明度”, 他认为,这是当前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和起草一些基本规范文件的起步点。以后可能还会参照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有更深的考虑。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人民银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要强化整体的资本监管,避免虚假出资、循环出资;要严格股权管理,股权架构要清晰;要强化关联交易的管理,建立防火墙制度。
关于“金融创新监管”
密切跟踪 慎重对待
谈到金融创新的监管和潜在风险预防时,周小川表示,首先要密切跟踪;再者,如果新的技术马上投入运用,成为新的金融产品或者新的金融交易市场的板块,要慎重对待。另外,他特别强调,要加强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对新产品一定要学懂了再考虑用,要自担风险,不是完全靠监管能管得住的。
(摘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