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自治区林业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开展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自治区林业厅秉承“优势互补、示范推进、开拓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各自协调本系统资源,争取和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发挥资金集合效应,在林地托管、农林合作社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和国有林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等领域,联合开展林地托管服务,共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品牌企业,共同探索建立林业和供销合作社参股合作企业,共同推动创建综合服务平台,携手为全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桂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