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8日,辽宁省供销合作社与辽宁省商务厅在沈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肖涵表示,长期以来,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始终保持紧密的业务联系,感情基础深厚。近年来,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辽委发〔2016〕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省商务厅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支持力度,加强工作联动,凝聚发展合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协议,商务厅将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现代流通网络,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供销合作社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共同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战略”发展。
(辽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