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云南富源县供销合作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于今年9月成立了富源县供销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着力扶持社有企业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和水平。
富源县供销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富源县供销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工作实际,该公司拟定了《富源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把项目建设资金变为基金的模式,实现财政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据了解,该公司基金投资方式主要为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原则上只参股不控股;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可延长2年;以普通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与其他股东同股同酬,以优先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此次富源县供销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立,使有限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支持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挥出最大效益,全力促进富源县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卢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