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政府在2015年已出台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次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加大对供销合作事业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该旗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通辽市奈曼旗是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旗县。此次《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一是对旗供销合作社组建基层社股本金给予支持,按每个基层社100万元股本金的标准支持基层社重建,计划提供1400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是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特别是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资金,要重点向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倾斜,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助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在旗政府主要领导任旗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旗政府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的基础上,增加两名政府党组成员专抓供销合作社改革,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保改革尽快见效。四是针对联合社机关人员编制少、人员老化的实际情况,新增加旗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3名,同时,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繁忙时还可以临时抽调相关部门精干人员支持工作。
(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