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9月4日,陕西省咸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实现两个“一十百千”目标任务。两个“一”就是发展一个农村金融服务平台、一个国家级农产品知名品牌;两个“十”就是培育10个市级龙头企业、10家控股的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两个“百”就是发展100个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100个基层社;两个“千”就是发展1000个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1000家农民合作社,使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真正成为与农民联系更紧密、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打造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更加高效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实施意见》主要从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做大做强咸阳茯茶产业、改造提升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加强联合社合作、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11个方面,对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