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修订条例 加强畜禽屠宰管理
本报讯 日前,从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了解到,《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将于2017年8月1日开始施行,从而使吉林省成为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划转到畜牧系统后,全国第一个通过修订地方法规实施国务院条例要求的省份。
据了解,这部地方法规,充分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并吸收借鉴了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实现了多处创新。一是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在原有猪、牛、马、驴、羊、食用犬、鸡、鸭、鹅9个畜种的基础上,将鹿和兔也纳入了监管范畴,成为国内监管畜种最多的条例。二是执法授权更为具体。《条例》将畜禽屠宰的监督执法工作授权给各级屠宰监管机构,强化执法职能和执法能力。三是监管链条更加延长。《条例》对乡镇的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明确,允许设立小型畜禽屠宰厂(点),并且将乡镇临时屠宰点纳入审核清理范围,取消了临时许可。四是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条例》对于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各部门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强化了监管部门业务职责的有机衔接。五是监管对象更加全面。《条例》将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的肉品采购纳入了监管范畴,对集贸市场的宰杀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消费安全。六是监管方式更为有效。《条例》对畜禽屠宰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经营行为都明确要求建立信息化可追溯档案,全链条信息追溯得以实现。七是对违法违规的惩处更为严厉。《条例》明确规定因违法屠宰经营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畜禽屠宰生产活动,打破了经营资格“无限制”的要求。
(孙福余 阎红玉)
江苏部分农业保险险种扩大覆盖范围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农险办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农业保险险种条款的通知》,自7月1日起,江苏调整了部分养殖业险种条款,增加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降低理赔门槛。
具体来说,将“农业保险山羊养殖保险条款”修订为“农业保险羊养殖保险条款”,这就意味着扩大了养殖羊的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将包括湖羊在内的其他羊类品种纳入了省财政补贴保障范围。保险责任方面,范围也进一步扩大,除原有“羊痘、口蹄疫、羊肠毒血症、羊快疫”等12种疾病保留外,增加了“腐蹄疾”等疾病。按照规定,养殖羊品种必须满足在当地饲养1年,投保时羊满3月龄且体重8公斤以上、羊存栏量30头等条件,必须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调整后,每头羊的保险金额由原先的450元提高至600元、800元两档,蚕养殖保险各档次保险金额每张上调100元,调整后每张春蚕最高保额可达600元,每张秋蚕最高保额可达500元。
此外,理赔门槛上,蚕养殖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由20%下降至10%,种(蛋)鸡养殖保险每次事故的免赔金额由“实际存栏数的1.5%或100只对应的保险金额”下调至“实际存栏数的1%或100只”等。
(赵伟莉)
甘肃“十三五”将 实施多项生态扶贫项目
本报讯 甘肃省正在把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以加快精准扶贫步伐。近日,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十三五”期间甘肃将全面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其中包括实施7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程和落实两项生态补偿到户政策,贫困群众保护好生态就可受益。
据了解,甘肃省将实施的7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程,包括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综合治理。
甘肃省明确,“十三五”期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将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力争到2020年,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并完成草原围栏建设1500万亩,补播改良150万亩,建设人工饲草地100万亩,建设舍饲棚圈5万户。
甘肃省还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启动实施泾河、渭河、黑河流域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而对农牧交错带已垦撂荒地,甘肃省将通过建植多年生人工草地,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
此外,甘肃省“十三五”期间还将落实两项生态补偿政策,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在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将根据载畜能力,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完成年度减畜任务的农牧户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另外,甘肃省还将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和服务,增加劳务收入。
(屠国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