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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应对电信网络诈骗

山东费县农商银行 王云栋 刘西建 曹 磊

    当前,电信网络欺诈现象普遍发生。去年,北京大学教授遭假冒“公检法”诈骗1760万元;准大学生徐玉玉遭假冒“教育局”诈骗9900元后猝死……诸如此类的电信诈骗呈井喷式发展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信息保护和支付安全、防范电信网络欺诈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公民个人的合力,才能消除“电信网络诈骗”毒瘤。

    加快立法进度,保护个人信息刻不容缓。我国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根源之一是个人信息泄露。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保护个人信息的形势更加严峻。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也散落在各项制度中,不成体系,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究竟起到多大作用,还不得而知。因此,立法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度,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使惩治泄露、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有法可依。

    完善执法体系,打击诈骗犯罪绝不手软。我国电信诈骗频发且屡打不绝的根源之二是公安执法体系薄弱且打击电信诈骗成本颇高。一方面,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和电商平台等机构的协作联系,利用这些机构提供的数据降低破案成本、缩短破案时间、提高破案效率;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加大与国外警方的合作力度,共同打击跨国电信诈骗。此外,公安机关还需加强治理对电信诈骗起推波助澜作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倒卖个人信息、制作贩卖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善执法体系无死角,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手软。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沟通合作多方共济。我国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根源之三是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等有关各方各自为战,未能形成宣传合力,导致宣传不到位。公安机关应联合当地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现场宣传等媒介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揭露电信诈骗犯罪的惯用伎俩,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金融机构应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做好辖内宣传活动、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等工作安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材料,在集市、社区、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成效。只有多方共济加大宣传力度,才能营造不敢和不易电信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风险意识,培养良好习惯无懈可击。我国电信网络诈骗频发的根源之四是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风险意识普遍不强,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一方面,广大民众要自觉接受宣传引导,加强学习,培养安全良好的支付习惯,养成快速识别出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的能力,进而自觉对常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产生免疫;另一方面,广大民众须提升对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重要性的认识,养成不随便将自身银行账户和有效身份证件出租、出借给任何无关第三人的自觉性。广大人民群众的资金财产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最终目标,一旦他们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良好支付习惯逐渐养成,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都将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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