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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十类风险 消除风险隐患
银监会发文要求银行处置重点风险点
本报记者 李 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近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近年来,银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面临的风险形势依旧复杂。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健全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银监会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在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防控十类风险,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

    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风险底数,落实信贷及类信贷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真实、准确和动态地反映资产风险状况;加强统一授信、统一管理,加强新增授信客户风险评估,严格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

    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监测覆盖,加强重点机构管控,创新风险防控手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是加强债券投资业务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债券交易内控制度,强化债券业务集中管理机制,加强债券风险监测防控,严格控制投资杠杆。

    四是强化同业业务整治,从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监管要求。

    五是规范银行理财和代销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控,规范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慎开展代销业务。

    六是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要求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加强房地产押品管理。

    七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融资平台风险管控,规范开展新型业务模式,加强对高风险区域的风险防控。

    八是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要求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校园网贷、“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

    九是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要求重点防范跨境业务风险和社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防止民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十是其他风险防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强化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加强预期管理,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确保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银监会将采取三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

    二是强化问责。各级监管机构要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严肃问责。

    三是强化督导。银监会将根据风险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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