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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治理创新的实践与探索

□ 孙作洲

    自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河北磁县供销合作社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紧围绕联合社的治理创新,在县级社层面和基层社“一社一处两站”及“五有”建设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通过开放办社和联合再造,形成了具有磁县特色的“禾下土模式”和“双借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金融保险服务中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与县农业银行合作打造的乡镇“农行·供销惠农通金融便利店”已落地开花,与县建设银行开展的“建行·供销一卡通”打折消费优惠活动有声有色,为农服务功能和方式得到了放大和延伸,也为磁县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运行机制创新使发展活力再现

    创新系统治理机制。一是县社机关实行定编定责定岗,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机关有25名工作人员已纳入事业编制,机关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在县社机关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中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以周、月为节点,按时呈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三是研究出台了系统内《人才使用与管理十条规定》,严格培养选拔干部程序,择优任用,定期考评。四是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资产档案,跟踪管理,严格控制资产租赁期限,严防资产流失。五是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重大项目及大额支出报审制度,划定职责权限,严格财务管理。六是制定《2016年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严格奖惩,有效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创新社会化服务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一社一处两站”社会服务新架构。围绕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金融保险服务中心的业务开展,相应在各乡(镇)供销合作社设立“一社一处两站”,并有10个乡(镇)的“一社一处两站”和社员资金互助社(部)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入驻当地乡(镇)政府和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这种服务方式形成了磁县具有自身特色的“双借融合发展服务模式”。

    创新素质提升机制。2015年7月份,成立了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相继多期对禾下土脱毒红薯、金融保险、电子商务、农村产权交易及有关法律知识等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民社员和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法制观念。

    创新保障维权机制。县社聘请磁县匡正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供销合作社处理法律事务,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依法治社提供法律支持,使基层单位多起产权经济纠纷,依法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创新融合发展机制。在抓好传统经营业务的基础上,一方面县社以资产运营中心为依托,逐步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磁县供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的“三位一体”的组织新架构;另一方面,县社在服务“三农”过程中,着力探讨尝试“村‘两委’+龙头企业+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的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合作经营之路,积极融入到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当中,形成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开放办社为发展再注生机

    民主开放办社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在实践中的重大突破,磁县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

    一是努力打造“五有”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阵地,就是有规范的办公场所,“一社一处两站”规范运转;有基地,就是积极培育出有规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有人员,就是在“一社一处两站”的日常工作中,保持有固定值守工作人员;有作为,就是按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在为“三农”服务中,积极参与,做出成绩,让群众满意;有保障,在保障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经营,不断增加经营收益。

    二是联结社会服务资源,夯实为农服务实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加入到供销合作社的服务队伍中来。截至目前,全县共联结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1家,特别是禾下土、增鑫、富广民、志田、天道益农等合作社在带动农民社员致富,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种苗种植、畜禽养殖、机耕机收、产品销售等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资产管理促进资产收益提高

    磁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了供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积极行使出资人的权力和职能,加大了对基层单位有效资产运营的管控力度。

    一是引入资产运营机制。对亏损企业资产进行社会化运营,招引社会资金,把不动产转化为运营资本,注入盐业、鞭炮等实力公司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商务、新合作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新兴产业,扩大业务,助推发展。

    二是合作共赢,壮大发展实力。在副食品原商场的基础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引进社会力量,开放办社,兴建新合作广场,资产收益年年递增,提高了经营实力;进行联合社实体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县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共选择了8家实体合作组织,予以合作;由县社新组建的磁县新合作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北供销便利店、河北省社“八方联采”电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县电子商务公司,承担县域电子商务业务。

    三是强化监督,保证资产的安全运营。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经营设施、网点承包租赁经营的监督,凡承包租赁经营的合同签订,必须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平台公示和鉴证,力求资产收益最大化,夯实发展后劲。

    政策支持为改革增添双翼

    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磁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工商、税务、人社、财政等各成员部门,从多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辟了绿色通道。

    2014年11月,县政府在全市第一家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2016年9月26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磁县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明确了新的方向。通过大力实施“一三五改革创新工程”,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这样一个体系;构筑起农村产权交易、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保险3个服务平台;建强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盐业购销经营“五大”网络流通体系。2016年4月8日,磁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印发磁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了磁县农村产权交易,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的职能和责任。

    联合社治理创新的建议

    全方位推进民主办社和开放办社。一是原基层社(公司)实力薄弱的,采取开放办社来改变,聘请致富能手、社会能人来担任负责人。二是在基层社空白乡镇,通过建设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生基层社负责人。三是对于发展强势的基层社,培养引导示范方式,对其他类型供销合作社帮扶结对子,引领经营组织服务尚欠缺的走上快速发展的路子。

    明确理顺社企新型关系。在联合社建设上应明确县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在县社党委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社负责人兼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要领导。

    县级社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造应贯彻“五个必须”和“五个坚持原则”。五个必须:一是所合作的经济组织必须具有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双方必须讲诚信;三是必须在合法框架下合作;四是合作的经济组织必须产权清晰,绝不能只考虑当前的轰动效应,而步入发展的泥潭,发现问题进不了、退不出,以致出现尴尬局面;五是合作的经济组织必须经营有效、服务有力,只能强强联合,而不能小马拉大车,甚至病马拉大车。五个坚持原则:一是县级社与社会实体合作,必须坚持符合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的政策要求;二是合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三是合作中必须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四是合作中必须坚持理清原合作企业的历史债务等遗留问题的原则;五是合作事项必须坚持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原则,保障供销合作社的权利和收益。

    (作者系河北磁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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