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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


    代表委员建议:构建种肥药一体化综合农业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在不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放下农具离开土地,而农业生产的任务就更多地落到了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肩上。

    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呈多、散、小、乱的特征,大部分社会服务机构只有模糊的农业服务概念,而服务也主要集中在产业链条的某一个环节。“通过建立种肥药一体化的商业形态,种子、化肥、农药一体化配套研究、开发和销售,企业针对不同作物、不同品种、不同区域制定不同套餐。”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辰云农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书平在谈到理想的农业服务组织时说,“通过全程科学管理和技术服务,农业效益将大幅提高。”

    同样从事种业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公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伍跃时也认为,以种业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精准综合农业服务生态圈,是现代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农业产业链的源头发端于种业,种子作为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和其他生产要素共同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种业企业最容易结合土壤、气候、肥料、植保、农机甚至粮食加工、贸易、农业金融等,提供精准的产业链条综合服务方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优”“绿”“新”三大调整要求,要实现优质产能的供给,核心途径是技术和服务的创新。王书平坦言:“除了节省投入成本、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外,种肥药一体化综合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增加农作物的抗性,减少农药的用量,更利于土壤改良和环境保护。”

    构建“现代种业+现代精准综合农业服务”生态圈,进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对农业产业链进行整合与重构,还需要国家在财政、科技、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伍跃时建议,“在政策支持上,可借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做法,推动出台信贷、用地、科技等政策,突出企业主体,吸引龙头种业企业建设运营产业园。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王澎)

 

    全国人大代表潘利国: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

    “建议国家把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特别是解决当前养老问题的重中之重,加快构建与百姓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主任潘利国表示。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全社会对养老问题深感担忧。据有关统计显示,中国2015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0.5%。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并呈现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显著、失能比例较高等特点,即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更为严峻的是面临“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等多重难题,给我国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潘利国说,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围绕加强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等方方面面,但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据悉,目前,全国超过90%以上的老人都选择居家养老方式,沈阳市比例更高,达到97%以上。但从目前情况看,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潘利国解释说,一是服务设施短缺,服务项目和服务能力不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的数量和服务功能,与老人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和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化水平不高,社会力量参与少,志愿者服务氛围尚未形成。四是养老服务人才匮乏,服务人员规模和从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完善。目前除北京、苏州等地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外,其他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缺乏有效的规范。这些都是制约居家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发展的现实问题。

    潘利国表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尤其要加快研究制定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是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老年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彩票公益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完善与居家养老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个部门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居家养老“一盘棋”的工作模式。三是要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资金扶持、税费减免、无偿或低偿提供营业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培育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打造品牌信誉高、服务质量好、专业素质强的社会居家养老连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多元化养老服务。五是要加快建设智慧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打造“互联网+养老”智慧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衣、食、住、行、医、学、购、乐等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发挥机构养老托底作用,解决无法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体住养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                                                        (秦逸)

 

    社会化服务

    农业现代化、适度规模化、土地托管、生产标准化、城镇化,这些的背后都需要综合服务体系作支撑。

    自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社会化服务”的概念以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的服务内涵拓展期、90年代的服务体制机制调整期和新世纪以来的战略地位全面提升期等发展阶段,初步形成了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基本格局。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要求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面临新的复杂环境,亟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三农”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三农”发展亦呈现出农业生产成本持续走高、农村劳动力有限剩余、农业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农民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双增长等阶段性特点。特别是农业投入和产出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增长动力更多地来自农业外部因素等趋势日益突出。这就要求农业社会化服务须紧紧围绕这些新特点和新趋势,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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