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去年7月河北的那场大暴雨,很多人都还心有余悸。暴雨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我们却听到这样的感慨:“农业保险让我们吃上了‘定心丸’。”井陉县上坪村的梁俊庭是当地的养殖大户,在山上散养的2500头野猪被洪水冲走了一半。但由于他入了供销合作社的农业保险,每头猪获得了800元的赔付,从而降低了损失。然而,江西省赣州市“蔬菜之乡”五云镇的菜农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他们在去年同样因一场洪灾损失惨重,但由于蔬菜还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最终无法获得保险赔付。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保险这个“保护伞”。受农业保险范围的限制,许多农民在遇到自然灾害或难控风险时显得格外脆弱。农业发展急需一个更加给力的“保护伞”。
过去农业保险给力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保险覆盖范围窄、保险品种少、保险赔付力低。值得欣慰的是,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的大幕已经拉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2017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扩面、增品、提标”既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现有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时,存在着种种束缚。如何解开这些现实问题的羁绊,也成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答题”。显而易见的是,在应对自然灾害风险上,相比传统散户的多元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转嫁风险,需要更多地依靠农业保险。许多专家学者呼吁,从传统散户特点出发设计的农业保险机制亟待改革完善,应从低保障、低水平向保价格、保收益调整,并在“广覆盖”前提下,将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业保险保障的主体。同时,想要不断满足新型主体的新需求,创新农业保险品种则为关键一环,要针对新型主体出台“加强版”险种,优化险种布局,扩大现行农业保险品种,逐步提高保险标准和赔付标准。并针对新型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开发产量保险、质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进行试点并加以推广。此外,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可以将保障工作由事后调整为事前,利用财政救灾资金为农户支付农业保险,将有助于他们提升抵御自然灾害、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相比仍有诸多不适应。但是我们看到,国家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都在推动着农业保险向更加科学完善的方向发展。就农业保险自身而言,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是必由之路,我们相信随着农业保险持续给力,其惠农之路必将更加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