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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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风险 加强抵押品规范管理

山西平遥农商银行 师光勇

    近年来,商业银行建立了押品管理制度,规范了押品范围,并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之中,押品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抵押品的选择、管理和处置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与困惑,仍需不断完善。

    存在问题

    有些押品自身瑕疵较大,如林地、土地涉及面积大,覆盖范围广,权证证书多,有的还存在重复发证,且受地方政府影响不易处置等问题;难以深入押品所在地,难以判断押品的情况、市场价值,不利于押品的管理与处置;对变现不強的物品作为抵押物的考虑不充分;由于有些押品重复抵押,导致押品处置遇到法律障碍;有些押品在司法拍卖后却难以回收成交款等。

    相关建议

    在选择押品时,要充分研究、分析押品管理的便捷性与押品的变现性,尤其是对押品种类以及是否为异地押品等情况做出更为充分、真实的分析。建议优先选择法律许可的且商业银行具备识别、评估、处理此类押品风险的财产作为担保,对商业银行不具备识别、评估、处理风险的财产,和无法控制风险、专业性强、难以处置变现以及异地财产等作担保的应持谨慎态度,应尽最大限度规避押品价值减缩的风险。

    在贷前审查押品时,应走访有关管理部门,并对资产进行调查与核查。重点调查和落实资产是否权证权属清晰、合法,有无重复发证或有证无实或是否存在权证争议,抵押人是否有处分权等情况,防止银行合法债权受到损害或在处置阶段遭遇法律障碍或受制于人。

    贷后应定期对押品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处置突破口。客户经理应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办法,定期对押品进行检查,密切关注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资产状况,及时发现对方失误,及时申请将轮候查封变为首封,解决处置权问题,实现银行优先受偿权。

    建立押品从抵入到处置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确保押品足值有效。对大额抵押贷款,委派驻厂信贷人员,实时监测抵押物实物及价值情况,定期对贷款抵押物进行重估,在抵押物出现价值下降和实物损毁时,及时要求借款人恢复抵押物价值、追加抵押物或采取收回贷款等有效措施,确保银行贷款存续期内的任一时点抵押物的足额有效。

    加强与法院、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评估机构的沟通与协商。商业银行对法院的审理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反馈,并收集有力证据参加听证会,据理力争取得法院的支持,在对押品有不明之处或难解之题时,应及时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咨询、核查、协商,及时有效解决或清除押品处置障碍;在出现司法评估价值过高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并全程陪同法官、评估师前往押品所在地进行实地勘验评估,督促评估师做客观公正的评估,避免押品评估价值过高,抵债金额大大高于公允价值,有效控制银行押品价值衰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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