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总结2016年整合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推开到全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的其他试点贫困县,可利用地方各级财政资金自主开展探索。
通知要求,各省要加大对试点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为整合试点提供资金保障。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分配给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同时,通知要求着力加强对示范县的跟踪指导,总结典型案例,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通过专题培训班、工作简报、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解读整合试点政策,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奖励力度。
(安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