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12月19日,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在西安召开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培训会。
近年来,陕西省供销合作社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社会投资24589.51万元,直接带动农户3万余户,安排农民就业1.5万余人,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5亿元。同时,项目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发挥了供销合作社应有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影响力和实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武静元指出,要把项目的建设、管理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机结合,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大局和重点工作培育项目、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必须要有利于提升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有利于提升供销合作社影响力、有利于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全省供销合作社要按照“供销合作社引导、企业化行为、市场化运作”原则,筛选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真正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县级供销合作社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从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市级要切实肩负起监管责任,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对项目单位和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在项目工作中,各级供销合作社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项目建设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培训会指出,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农产品促销工作,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要高度重视协会工作,引导协会形成上下贯通,合作发展,真正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与纽带作用;要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等人员的业务水平;对项目建设、业务开拓等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党春光 邓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