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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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肯定供销合作社八项改革成效


    本报讯  12月15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指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八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是落实责任,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三是总结试点,全面推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四是破解难题,积极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五是创新方式,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六是推进基层组织和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七是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八是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报告同时指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社有企业龙头带动和产业支撑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充实。

    报告建议:一要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要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三要借助供销合作社综合优势,助推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开发;四要做优做大社有企业,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五要创新农村商业模式,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培育新功能;六要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保障;七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省外、国外的经贸合作和互联互通。

    (饶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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