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品牌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政策、资金、资源、技术等各种要素,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从而形成推进的合力。那么,触角遍及广大乡村的农金机构,在支持农业品牌建设中能有哪些作为呢?
当前,国家“十三五”规划已明确指出我国现代农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这无疑给农金机构带来政策性机遇。农业品牌化建设过程中所需巨大的资金,将给农金机构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农金机构应配合好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起相应的宣传引导义务,发挥自身“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结合平时开展的信贷需求走访和调研,面对面、零距离做好农业品牌化建设宣传推介工作,引导农民、农民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充分认识到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开拓市场的有效途径,从而进一步增强农业品牌化建设意识。同时,对所掌握特色农产品资源情况以及农业经营者、生产者情况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并鼓励具备生产条件和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申报品牌,帮助、指导生产者、经营者解决申报品牌过程中的困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申报规模。
支持农业品牌化建设,农金机构必须选好着力点,才能发挥信贷资金“催化剂”作用。农金机构应重点从支持三个方面入手:在生产方面,支持行业协会实行不同程度的企业化管理与经营,以特色农业为龙头,聚集众多分散生产单元,走规模化和标准化道路。在市场方面,支持建立有特点的品牌产品产地市场,集中销售当地的名优农产品,同时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关系,促进农产品的大流通。在销售方面,支持农业企业的产品品牌与产品的包装投入,提高品牌形象,运用多种促销手段扩大农产品的知晓范围,提高公众对农业企业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从而建立和保持高度的品牌忠诚。同时,结合农业品牌化建设特点,农金机构应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规划贷款审批程序,创新贷款品种,满足农业品牌化建设有效信贷需求。
要发挥农金机构在农业品牌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政府必须运用财政资金建立起激励信贷投入的补偿机制,对农业品牌化建设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大的农金机构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税收减让或信贷风险补偿。农金机构在支持农业品牌化建设过程中,也应坚守风险防控底线,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程信贷管控,在支持农业品牌化建设的同时,防控好信贷风险;要依据产业政策调整,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及时匹配农业品牌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