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表外业务范围扩展至“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明确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等5项原则,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等。
截至去年底,表外业务规模已达82.36万亿元。按照此前规定,表外业务仅涵盖担保类、部分承诺类两种业务类型。
简评:新《指引》强调了全面且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将使部分风险较高的业务不能再蒙混过关,但这也可能会导致部分表外业务的增速明显放缓。
比如,根据新《指引》,银行对于表外业务的风险限额、授权、审批等方面的管理都需要更加精细的操作。这将间接促使银行偏向于发行更容易走完流程的产品,即风险更小、透明度更高的产品;而对于部分透明度较低、潜在风险较高的产品,银行的积极性可能会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