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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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委、市政府:加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财政支持与监督


    本报讯 近日,云南临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要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供销合作社要对已经出台支持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加大争取协调力度,各职能部门要确保落实到位。市、县(区)财政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给予必要支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发展,积极争取“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整合优化现有预算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同时,要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审计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县(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土地和房屋资产确权登记、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饶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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