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这是江苏省政府首次就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专门出台文件。为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千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推进为农服务工作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以全省1145个基层社为主要实施对象,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向党委政府做一次汇报。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讨论。三是制定一个改革发展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对照省社有关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建“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开展“农综社”试点),对号入座,明确定位、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包括今年目标和“十三五”目标),在此基础上,制订改革发展方案,按照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四是与一个以上的服务对象结对。每个基层社都要选择一个以上的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或农村低收入农户等结成共建对子,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与基层社发展双赢。五是开展一次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活动。围绕“以秋补夏、超产增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为农服务活动,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可以新办新建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农村综合服务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也可以开展测土配方、机收机播、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发布等农业生产服务,还可以开展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为农民生活服务。六是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一个以上的突出问题。
“行动计划”要求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行动计划,要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切实加强督查调研,努力争取支持扶持,搞好产权业务对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着力帮助解决突出问题。
(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