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现身,一石激起千层浪,大片金融企业“躺枪”,引发了金融行业的巨大争议。目前版本的理财新规有两个争议:
一是给理财划分评级,低于50亿元资本净额的银行理财不允许投资非标和权益,人为将大型银行和农商行的理财竞争变得不公平,农商行“输在起跑线上”;二是非标通道只能走信托,这除了将监管套利的“蛋糕”人为垄断给信托之外,对于降低金融系统风险、提高市场化程度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新规将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只有综合类理财业务才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商业银行要想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需符合八大条件,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那么问题了来了,为何是50亿元,而不是100亿元、不是500亿元?
通过分析数据不难发现,50亿元恰好卡死大部分农商行,而对大行、股份制没有影响。也就是说,“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可以直接改成“大部分农商行都应该是基础类理财”,银监会的真实意思是“农商行理财就不要搞非标和股权理财了”。
由于“非标”和股权投资收益高于其他资产,“非标”投资一般占理财的三分之一,不能投资“非标”和股权之后,理财收益率必然大幅下降。在可以预见的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就处于弱势的农商行理财的收益率必将下滑,农商行发展理财业务“输在起跑线上”。
在此之前,监管政策对不同类型的银行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满足了相关的资本充足率、风险拨备、“8号文”等要求,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的银行理财资金竞争是相对公平的,在投资范围方面“英雄不论出处”。
理财新规却是门第森严,变相地将农商行这种“穷屌丝”排除在外。这种“嫌贫爱富”将进一步制约农商行的发展,最终“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直至农商行被彻底边缘化、直至出局。
需要看到的是,农商行昔日在支持“三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却遭遇发展的“玻璃天花板”,宝宝心里怎能不委屈?
一个有意思的点是,银监会的理财新规是对越小的金融机构约束越严,而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却是对越大的金融机构约束越严。目前执行的大行存准率17%,中小行存准率15%,对大型银行的监管约束显然高于中小行。
我们猜测,央行的逻辑可能是,大行重要,所以要约束更多;银监会的逻辑可能是,小行能力差,所以要约束更多。两者到底谁的逻辑更说得通?
即使要加强对小银行的监管,为何不是通过相对公平的指标体系进行监管,而必须要对大行和小行人为划定不同的投资范围?
(摘自《环球老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