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哪些因素比较重要?
李秀娟:可以概括为“四个好”:出台一个好文件、营造一个好氛围、选择一个好路径、抓一个好试点。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从开始到现在,每一步、每一环都是按照这个方针实施的。
记者:在出台一个好文件和营造一个好氛围中,甘肃省社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李秀娟:不行不至,不为不成。为了制定一个好的方案,明确甘肃省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做好顶层设计,省社在《决定》下发后立刻行动起来。从5月份开始对全省系统的86个县区进行了两次大型深入调研,考察学习了山东、安徽、云南、浙江等11个省的综合改革详情,参考了20多个省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结合甘肃省“三农”和供销合作社现状,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对《意见》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就难以有行动的迅速性;没有对《意见》提出的关键任务的深刻领会,就没有对改革方向的准确把握。在《意见》出台之初,甘肃省社通过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改革氛围。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特别是帮助市县准确领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省社组成宣讲队,深入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进行了现场宣讲。
记者:在选择一个好路径中,甘肃省社对综合改革做了哪些顶层设计?为全省系统绘制了怎样的改革蓝图?
李秀娟:《决定》和《意见》的下发,为新形势下加快全省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开启了前行的灯塔。遵循这两个文件的要求,结合甘肃是农业、贫困大省的实际,甘肃省社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绘制了以创新“三大机制”为路径、以构建“三个平台一支基金”为手段、以打造“甘肃新供销”为目标的综合改革蓝图。
记者:为什么要打造“甘肃新供销”,“新”在哪里?
李秀娟:当前,我国农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传统的为农服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农民需求,因此,作为为农服务的主体,要“改造自我,服务‘三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其中,基层组织建设是我们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而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又是关键环节。我们将通过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将供销服务终端延伸至村、经营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打造“十分钟”服务圈,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最终实现从组织建设、经营业务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甘肃新供销”的“新”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新理念,即“为农、诚信、创新、合作”;二是新机制,即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经营、基层社建设新机制;三是新载体,即“三个平台一支基金”;四是新形象,即重塑甘肃供销合作社形象;五是新局面,即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记者:与全国改革试点省相比,甘肃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甚至很多地区处于线断、网破、人散的困境,为了推进和实现综合改革的任务,省社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李秀娟:修己惠人,笃行致远。为了确保综合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省社首先从自身入手,转变职能,改造自我。一方面,抓内部机构职能转变,在不突破编制总数的前提下,大幅度压缩行政职能和传统业务,增加了现代流通、合作金融、社有企业管理等新兴职能和业务;另一方面,抓干部队伍建设。省社机关将每周四定为学习日,学知识、学业务、学职能,提高干部的知识储备和业务素质。此外,积极引进人才,在全省范围筛选工作人员,力推转变机关人员的行政思维方式,积极适应新型业态和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机关作风有了很大改观,有效缓解了机关行政色彩过浓、处室职责交叉、分工界限不清、工作效率不高和内生动力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