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社在工人运动中诞生
中国共产党在工人、农民运动的实践中,不仅发动群众冲破旧制度,从政治上翻身得解放,而且十分重视广大工农群众的经济生活,注意总结群众运动中创造的经验,组织、扶助群众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中产生的,是我们党创办的第一个合作社。
1921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成立后,就与安源路矿发生联系。当年12月,书记部派毛泽东、李能郅(即李立三)、宋友生和张理全四人到安源考察,开展活动,受到欢迎。书记部决定办一所工人补习学校,并于1922年1月成立,派李能郅等担任教员。在教课中宣传工人的地位及联合起来组织团体与资本家斗争,以减少疾苦、解除压迫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等等。在此基础上,共同商议组织工人俱乐部,经过3次会议筹备,1922年5月1日俱乐部宣告正式成立。
俱乐部成立后,即筹备组织合作社,至1922年7月,合作社宣告成立。当时社员只有30多人,股本100元,不能独开门面,附设在工人补习学校内,贩卖布匹和日用品。
1922年9月初,毛泽东又到安源,认为罢工的时机已经成熟,为了争取斗争胜利,派刘少奇去安源领导,任全权代表。9月13日,俱乐部领导安源路矿工人举行历时5天的大罢工,取得了完全胜利。在这种有利的形式下,俱乐部以“创办消费合作社可买便宜货”为口号,向群众广为宣传合作社的好处。工友们也认为与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加入俱乐部及消费合作社的十分踊跃,这时入股社员达到13000余人,每人一股,每股0.5元,有的多达14股,股金总额达8000元,另由俱乐部拨付股金12000元,共有资本20000元,在原有的合作社基础上进行了改组,于1923年2月7日开始扩大营业。在安源老街设立总社,并在安源新街设立了分社,营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项目更多更齐全了,大大地方便了工人及家属的生活。
二、合作社办得红红火火
合作社随着经营的不断扩大,组织机构越来越正规,领导班子越来越健全。担任合作社总经理的先后有李能郅、易礼容、毛泽民、陆沉、唐升超等,副总经理朱少连(路工),粮食股经理唐升超(湖南自修大学学生),兑换股经理毛泽民(湖南自修大学学生),服务兼器用股经理陈枚生(矿工),杂务股经理谭茂林(矿工),各股营业员11人。每个社员发一购物证,凭证可以买廉价物品,否则只能买平价物品。每月营业状况:销售米500石,盐10000斤,菜油4000斤,煤油2000多斤,布匹约价值3000元,器用商品约价值1000元,兑换银元约20000元。盈利分红办法:以3/10按商品股本分配,3/10为俱乐部基金,3/10为本社公积金,1/10为营业员的酬劳金。
合作社开业后,除柴米油盐,日用品等可以廉价供应,免除商人的中间剥削外,还可以免除银元的剥削。当时1块银元按市价应当换280枚铜元,但每当工人发工资时每块银元只能换260枚铜元;除此,商人还想了很多剥削的办法,如工人发工资时银元跌价,物价暴涨,工人工资快用完时,银元又涨价,工人群众吃亏很大。所以消费合作社经营兑换银元业务给工人带来很大的实惠。
合作社办得红红火火很兴旺,凡有利工人的事都认真地去办,合作社在工人社员心目中,信誉很高,大家满意。
(作者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