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专业队伍。要建设金融指导站,培养“驻村金融指导员”。贫困地区县级行社和扶贫办开展合作,合力在贫困村建设金融指导站,选取工作人员作为“驻村金融指导员”,配合党委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共同做好金融指导站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农信社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贫困户的生产计划、信贷需求,接受客户金融业务和知识咨询,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要包村包户,开展结对帮扶。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县一级,真正的前线在乡村。各县级行社要积极承担金融扶贫社会责任,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扶贫帮困结对帮扶活动,采取信用社(支行)包村、员工包户的方式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位于贫困县的57个县级行社,每个信用社(支行)至少帮扶一个贫困村,每个员工帮扶一个贫困户;非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每两个员工合力帮扶一个贫困户。
单列专项规模。全省农村信用社在详细掌握辖内贫困村、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划拨专项扶贫信贷规模,优先投放金融扶贫贷款,用于支持辖内贫困地区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自身存贷比例较高、资金不充裕的县级行社,应优先投放金融扶贫贷款,确保扶贫信贷资金落实到位,优先支持贫困人群脱贫。
开发专门产品。要积极创新专门的金融扶贫产品,深入了解贫困户金融服务和信贷资金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在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助学扶贫等领域,积极创新各类金融扶贫产品。可参照省联社编印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产品汇编》,互通有无、学习借鉴,积极开办“富民贷”、“强农贷”等扶贫创业信贷产品,提升精准服务质效。要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促进农信社业务安全稳健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金融扶贫模式。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打造小额贷款精准扶贫模式;面向具有带动作用的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现代农业主体,打造高效带动扶贫模式;结合特色农业产业、光伏产业、旅游产业等的发展,打造特色产业扶贫模式。此外,在帮扶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优势,利用各类资源、采取多种方式,为贫困户谋划脱贫致富策略、与外部企业和组织搭建致富桥梁,探索提供产供销等全链条帮扶服务,鼎力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如帮助贫困农户解决销售难问题。
提供专优利率。贫困户资金匮乏、收入较低,无力承担较高的信贷资金成本。各级农信社应按照“成本可控、利率优惠、让利于民”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进行利率定价,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优惠利率政策,比同档次其他业务利率给予不同程度优惠,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合理利用信贷杠杆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对于辖内有发展前景、有政策支持、风险可控、形成产业链的重点脱贫产业,可给予专项产业利率优惠政策,推动当地壮大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建立专门档案。在开展金融扶贫工作过程中,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突出“精准扶贫”的重点。积极和当地扶贫部门沟通接洽,获取辖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档案资料,并在扶贫部门已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完善金融服务信息、信贷支持信息,使金融扶贫工作真正精细化,做到有档可查。同时,要持续帮扶贫困户,既在困境中“雪中送炭”,也在发展时“锦上添花”,并通过建立金融扶贫档案,长期跟踪贫困户的脱贫情况,检验金融扶贫工作效果,防止返贫等现象发生。
实施专项考核。探索建立有效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建立考核体系、加强工作督导等方式,积极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科学衡量金融扶贫的质效。在考核内容方面,可对扶贫贷款投放的数量质量、扶贫产品和模式创新、精准扶贫档案建设、金融扶贫效果等予以重点考核。要通过考核提高金融扶贫工作质效,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省联社业也将根据各市、县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对金融扶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优评先、隆重表彰。
建立“五个机制”,扎实精准扶贫
在开展金融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各级农村信用社要注重“五个机制”建设,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高效、科学开展。
建立与各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开展金融扶贫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多类资源的集聚,才能顺利开展。举各部门之合力,为贫困户、贫困人口提供全方位的脱贫保障服务,如给贫困人口培训专业技术、提升劳动技能、联系产品供销渠道等。同时,农信社要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部门、银行同业、保险机构等的沟通,积极向政府部门争取扶贫创业贷款的财税优惠政策、担保政策,向人民银行、监管部门争取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为精准扶贫创造宽松的政策、资金环境。
建立与政府扶贫规划的主动配合机制。农信社应了解当地政府部门的总体扶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规划,结合省委、省政府“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等的实施,将金融扶贫与整体扶贫规划结合,并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微观实际结合,开展扶贫工作,杜绝盲目投放扶贫贷款、降低金融扶贫质效等行为。
建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融合机制。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将金融扶贫与扶持创业结合,积极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妇女、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创业工作,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支持各类主体创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建立良好信用环境保障机制。要借助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深入客户的机会,进一步巩固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结合评定“信用户”、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等活动,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引导,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意识,努力营造“穷可贷,富可贷,不守信用不可贷”的氛围,严防出现因宣传不到位,造成贫困户对金融政策不理解、误以为信贷资金是无偿扶贫款等现象。
建立预防风险的防控机制。各级农村信用社在发放金融扶贫贷款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贷款,加强风险防控。在具体操作中,应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防止出现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加强与扶贫办的政银合作,依托风险补偿金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分散贷款风险;此外,积极丰富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范围,将担保、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产业链融资、担保协会担保等多种方式应用到扶贫贷款的发放中,试点县要积极推动“两权”抵押贷款发放,分散扶贫贷款风险,保障农信社实现内部可持续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双赢。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脱贫攻坚的冲锋号已吹响。金融精准扶贫的战略任务,考验着我们每一位山西农信人服务“三农”的战略定力,只有寓金融扶贫于长远发展之中,找准主阵地,才能开辟出自身的发展蓝海。只要我们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自身拓展市场的战略机遇,那么就一定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