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是时代赋予每一位供销合作社人的历史使命,没有成功的模板可以复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作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作出高度肯定和精准定位。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出这样的指引,着实为我以及系统同仁们打了一支强心剂,《决定》及时客观、顺应形势、鼓舞人心、振奋精神,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我认为,供销合作社要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只有这样才不会走偏,发展才能持续长久。《决定》提出,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并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对于我们这个地方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这里地广人稀,特别是在基层,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服务。《决定》如此明确地赋予了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的为农服务方向和职能,不仅让我们供销合作社拓宽了为农服务领域,并顺理成章地成为当地政府在这方面工作的抓手。
还有三产融合,《决定》提出:“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这让我们的为农服务工作豁然开朗。以前,我们为农服务大都停留在领办农民合作社,为农民的生产种植、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决定》指引我们拓宽服务领域,从合作社到产业以及三产融合。比如红格尔综合园区,建设之初只是单一的花卉种植合作社,受《决定》启发后,我们建设了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玫瑰生物科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有机玫瑰种植肥料,并研制生产玫瑰下游产品,以实现最大限度地延伸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我们还引进红格尔旅游有限公司发展旅游业,项目包括观光、绿色果蔬采摘、休闲垂钓、游泳滑雪等。这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就业机会,还使农牧业提质增效。
所以,我认为,《决定》从精神上为我们基层人打了强心剂,从思路上为我们基层社的发展指引了方向,打了明目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