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已下发一周年。这一年,全系统上下从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到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围绕土地托管、农村电商、农村金融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在做强做大传统产业的同时,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更加均衡。由此,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在激发,发展活力在增强,服务能力在完善,经济发展结构在优化,并探索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以农为基 服务为先
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服务是根本宗旨。那么,面对农业现代化、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多样化,供销合作社该如何厚植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决定》给出了指引。
在《决定》精神指引下,一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探索,到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农业生产生活服务模式;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探索起步,到全系统范围内迅速响应。如今,土地托管已由山东的“3公里服务圈”,逐渐在江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10多个省推广开来,托管品种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苹果、红枣、茶叶等等,托管面积超过2500万亩。土地托管服务不仅成为全系统为农服务的一张名片,更成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抓手。
以“创”为机 融合发展
一年来,全系统在传统流通网络向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转变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销售成本……如今,全系统正如火如荼开展的电子商务更是为农服务新的广阔平台。
一方面,全系统围绕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畅通渠道,便利消费,以独特优势服务城乡居民。陕西省社搭建全省农产品展销平台,在省内外建设“三秦”农产品展销馆,组织苹果、猕猴桃等名优特农副产品入馆展销。辽宁省社开展鲜活农产品直采直销,在全省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70个,终端销售网点4000个,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副产品。
另一方面,全系统按照《决定》提出的“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针,深入推动新兴电子商务与传统流通服务模式深度融合,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实现了线上线下互动发展。2015年1月,总社出台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意见、三个方案”,确定130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2015年11月,总社电商平台“供销e家”上线运营,与目前32个省、市的930多家电商企业实现对接,上线农产品1.7万种。各地也加快区域性、专业性电商平台建设,利用原有经营网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网上代购代销、农村政务、金融等综合服务。截至2015年底,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达1536家,电子商务和在线商品交易额超过3959.7亿元。
在农村金融领域,全系统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了资金互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多种农村金融业务,为农民群众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成立了省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在相关市、县设立分支机构,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及融资服务。浙江省供销合作社重点推进资金互助会建设,组建资金互助组织58家,累计发放互助金22.4亿元,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全系统只有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最终才能实现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并在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农村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才能推动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