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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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转让业务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进行了规范。通知称,对于信贷资产出让方,应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按照原信贷资产全额计提资本。开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在继续涉入的情形下,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时,出让方银行应当将继续涉入部分计入不良贷款统计口径。

    简评:本次通知提出做业务就要合法合规报备,要求业务规范会计记账,不能是规避监管。同时,提出接收对象必须使用穿透原则,最后资金人不能有个人参与,必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登记可以将非标准化贷款变成具有一定标准化属性,具有一定代码的金融产品,便于交易双方阳光化、规范化交易,也便于监管方了解交易信息,掌握信贷资产是否出表、入表的线索,进而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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