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全面推进营改增;第二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这意味着营改增的扩围阶段已经进展到最关键的时刻。
银行业缴纳增值税的税率、计税方式、计税依据,都是改革进程中的热点问题。首先,由于在改革前,商业银行缴纳的是营业税,营业税主要对业务收入征税,因此即使在不进行商业银行成本核算的情况下也能准确地进行税款缴纳。而在改革之后,商业银行缴纳的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业务的增值额进行纳税,因此需要对提供业务的成本进行核算,而考虑增值额就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
面临挑战
银行业务系统有待完善。“营改增”之后,银行企业所需处理的发票量远比目前要多,对如此大量的发票如何管理,以及业务系统如何与财税系统实现有效对接等等,这对于之前与增值税并无任何关联的银行企业来说,都将是需要面临的重大挑战。另外,营改增后,银行必然要求相关岗位具备财税知识,尤其是前台柜员在加入了开票程序后,必然会影响业务效率,这对银行业务操作流程和税务管理将提出更高要求。
“营改增”改变银行业传统盈利模式。营改增将税收由价内向价外转变,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也会发生调整,银行的利润表也会相应变化,盈利指标也会随之变动。另外,基于个人存款利息支出暂时无法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依据的现实,是否直接将存贷款利差收人作为增值税税基也成为一大问题。
应对策略
完善纳税流程和设备,提高纳税管理能力。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完善本银行体系的纳税流程、更新纳税设备,同时进行税务财务人员的有关培训提高纳税管理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
选择合理的税收优惠途径,降低税收负担。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调整业务结构,享受税收优惠。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与我们相关的政策还有: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营业税;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国际业务免税。多开展这些业务,税收优惠少不了。
合理的纳税筹划。营改增后,增值税可以层层抵扣,而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十分有限。为了多盈利将会增加自己企业的可抵扣项,比如采取业务外包或者部门细分独立出来。经营战略上,银行业可以考虑把内部研发、集中运营等内设部门独立出来,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专业化经营,实现把增值税转嫁出去的目的。比如员工食堂,可以剥离出去,到食堂开会所产生的会务费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