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县社:签署“军令状”落实“一岗双责”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供销合作社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社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通过以签字的方式来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担当责任,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
该责任状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职责,确定了责任内容、范围、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责任状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工作质效,提升队伍素质;落实管理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促进行政廉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大力营造务实、清廉的廉洁氛围,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筑牢了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肖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