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颠覆式创新的另一种理解,就是一定要逆向思维,反向操作。苹果的口号是“Think Different”(非同凡“想”),在我看来就是要跟别人逆着来,只有这样才有机会。其实,巴菲特也有一句名言: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别人恐惧时我贪婪。因此,当你进入互联网,如果看什么主流就干什么,什么热闹就干什么,那对不起,根本就不会有你的份儿。小公司要是干和大公司一样的事,肯定干不过,因为在品牌、资金、资源各方面,小公司跟大公司根本拼不起。所以,小公司必须从大公司没看到或者看不起的地方起步,才有可能做大,才有可能颠覆。
推特的兴起是一种颠覆式创新,它与传统博客不一样的地方,是博客对字数没有限制,博主可以随便写;但推特限制你只能写140 字。推特与脸谱网不一样,脸谱网是封闭的人际关系,用户之间相互要认识,是双向的;那推特就是开放的,不认识也可以,是单向的。正因为“逆向操作”,跟博客和脸谱网不一样,推特才可能做大。
大公司也一样。如果丧失了一个市场机会,别的公司通过颠覆式创新占据了市场主流,那么大公司即使投入再多的资金、资源,试图力挽狂澜,在非常多的情况下都是不成功的。
大家公认中央处理器的王者是英特尔,有一家公司AMD一直在跟英特尔竞争,却一直不能超越英特尔。为什么?因为AMD一直跟着英特尔的游戏规则走,比谁计算能力更强。但另外一家公司却在另一个层面上打败了英特尔,这家公司是ARM。ARM不比谁的计算能力更强。它就比功耗低,就做低端市场,就做不起眼的手持设备。手持设备最致命的就是耗电、发热。但当手持设备流行起来,手机、机顶盒、汽车、家用电器里面都是轻量级的中央处理器,ARM就起来了。ARM也投资不起英特尔那种10亿美元的大工厂,它就把所有的设计方案输出。今天苹果、三星、华为都做自己的芯片,但都是靠ARM的授权。
各种商业战争的案例,都教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当你面对强手的时候,一定不要按照它的节拍跳舞,按照它的节拍跳舞你就死定了。你要想办法通过反向思维,通过逆向操作,在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上创造一种新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