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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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食药署:含量不纯禁称巧克力


 

    本报讯 近日,台湾食药署再出手,继米粉、蔬果汁等含量不纯者,必须改名炊粉及某某风味、口味饮品之后,食药署12日表示,本月内将召集专家学者开会,针对市售“巧克力”产品研拟新标示规定,以目前国际规范为例,若总可可固形物未达35%以上,不准用“巧克力”3个字,最快今年实施。

    食药署副组长薛复琴表示,在台湾,巧克力深受青少年、儿童喜爱,但目前并未对以“巧克力”为名的市售产品有所定义,食药署决定在10月之内召集专家学者,针对国际规范进行讨论,如果经济部不订标准,就由食药署出面订定新的标示规定,严格规范什么产品才准用“巧克力”这3个字。

    薛复琴说,讨论将依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巧克力的定义为基础,即总可可固形物达35%以上者才可叫巧克力,其中可可脂须达18%以上、非可可脂须达14%以上,但最终标准、如何标示还会视岛内产业能做到哪一步而予调整。

    薛复琴强调,食品的名称一定要跟本质相符,食药署会陆续针对消费者常用的品项一一进行“正名”标示规定,避免混淆,目前最新进度到“巧克力”,只要经专家学者讨论完成,新的巧克力标示规定,最快今年实施。一旦标示新制上路,巧克力业者应标未标者,依法可开罚3万到300万;标示不实者,则开罚4万到400万罚锾。

    (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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