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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社年度重点工作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范围


 

    本报讯 6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2015年度绩效计划》的通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机关绩效计划已由自治区绩效考评办审定,作为2015年度考核的标准。这是广西区社年度重点工作首次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范围。

    广西区社2015年度机关绩效计划包括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及24个关键步骤,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限、权重分值、评分细则、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其中,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起草报批、举办综合改革培训班及专题研究班、确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强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导与宣传、加快发展农村金融、乡镇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起草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也列入自治区绩效考核范围。

    广西区社将认真按照要求,严格按标准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加强对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完成工作目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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