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农业厅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加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培育力度,创新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意见共提出九项重要任务,包括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全力支持发展粮食生产、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合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快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要重点引导、培植、壮大农业服务型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营销、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创新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合作经营。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合作组织优先纳入各级政府扶持目录。
意见提出,要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发展公益性与经营性有机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深耕深松等托管服务。
同时,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机制,引进高新技术、新型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大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之间开展要素合作,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合作制为主导的经营机制,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新模式。发挥农业产业基金的作用,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创意、电子商务等二三产业,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从事流通服务等,支持市场经营服务主体通过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订单农业,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密切与农业龙头企业产权联结。
(鲁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