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合作经济领域的专家在研究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新趋势时发现,同类合作社扩大联合后,其内部向专业化分工方向发展;而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则较容易结合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合作经济发展这种类似于资本的“积聚”与“集中”现象和趋势,其本质是现代物流供应链的理念在发挥作用。
如果从合作经济发展的“源头”观察,则可看出问题来龙去脉。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两极分化,在产生一小批强势个人、企业和团体的同时也产生一大批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只有联合起来,才能维护自身利益,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于是就产生了合作社。以现代合作社“始祖”罗虚代尔合作社为例。在170多年前,在英格兰的罗虚代尔小镇,作为单个独立消费者的28名纺织工人分别去购买生活消费品,他们也只能接受商店主人制定的价格,其中当然包括归于商店主人所有的零售利润;当这28名纺织工人作为一个整体到商场购物时,商店主就会在每件商品的单价上作出让步,即通常所说的以批发价而不是零售价销售;当这28位纺织工人成立了一个独立商店时,他们就不必到原来商店购物,而直接到那个商店进货的批发商那里采购,甚至可以直接到相关生产厂家去购物。这就是28个纺织工人合作购物规模所带来的价格上的效率提升。而合作社的销售费用扣除实际支出的盈余,又会根据每个社员的购物量,以分红的形式大部分返还给成员消费者。由此,形成了区别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另一种经济类型和运行体制机制,即合作经济和合作制。
从产业链视角看合作社,可以看出合作社的功效还在于合作社通过内部功能性分工(或不同性质合作社的合作),推动着原来合作社经营业务向产业链的上下游两端延伸,由此造成了合作后的经营规模在整个产业链上比重和地位的提升。仍以罗虚代尔合作社为例。他们消费合作社(商店)就原来的消费环节向上延伸到流通环节(包括了零售和批发环节),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合作社的经营触角深入到生产领域和商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领域,那么,这个合作社就拥有了经营商品产业链的规模:从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到最后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那么,他们就由普通消费者群体变成了整个产业链的经营者。这就是体现为合作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所谓供应链是指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各相关者的连接或业务的衔接,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合作经济领域的企业也不例外。什么条件下合作社可以合作呢?在现实中人们看到,在浙江等地供销合作社探索“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 的“三位一体”的合作社合作模式;河北等地“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四位一体”的合作社合作模式;人们可看到,由于土地流转政策的施行,原来由一家一户经营的土地变成了规模化作业大田块,为农民提供从种到收到销售的全程服务出现了,甚至进行大田托管、承包经营农民土地的合作模式出现了。这表明: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时,他们需要的是产业链其他要素(如资金、市场销售能力、行政资助资源等)的增加和完备,以提升产品生产水平和市场销售能力。当土地流转达到规模经营水平,特别是有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方式为他们提供产销全程全方位服务时,与农民进行多种合作就可以畅通无阻。于是,人们得出结论: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应以构建从生产到销售和消费全程的,由适当规模、相关环节和要素构成的完整供应链为目标,并使得经营规模总体适当、相关环节联结无缝简洁、相关要素功能完备和谐,能够推动供应链整体目标实现最优。就是说,供应链是合作社之间合作的内在根据,是合作经济的“灵魂”所在。
(邬 柳 何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