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不少领域所蕴含的风险暗流涌动,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经济发展已进入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新疆也不例外。同时,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叠加银行业自身面临着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金融脱媒以及市场准入放宽等诸多挑战,农信社发展的内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高速发展和高盈利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单纯依赖规模扩张获取利差收入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唯有向深化改革、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提升质量要效益,才能稳健发展。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疆农信系统将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治社、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在新常态下开创新疆信合事业新局面。
准确把握新常态
主动适应新常态
中央的重大战略判断,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也为我们保持业务稳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常态提出新要求。经济增速换挡回落、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速度,确保业务运行处于合理区间。新常态下,新疆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城乡区域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新疆农村信用社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的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业务增长由要素驱动转入创新驱动的轨道。
新常态下,一些不确定的风险显性化,房地产、“两高一剩”等方面潜在的信贷风险渐渐显露。这就要求农信社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健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各行社潜能,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自觉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更加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让农牧民群众共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成果。
面对新常态需要新定位。面对新常态,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要牢牢把握国家改善宏观调控的机遇,抢抓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的机遇。从宏观层面看,国家在新常态背景下,加大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的实施力度,加大对“三农”投入的力度,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对优化结构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传统产业设备更新、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为新疆农信社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更大余地和空间。从区域发展看,国家将新疆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适应新常态要求,新疆地缘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力。
同时,要充分认识贷款增速回稳的趋势,加快调整业务发展战略。由“讲增速”向“讲转速”转变,由“讲数量”向“讲质量”转变,由“讲占比”向“讲战略”转变。当前,要牢牢抓住稳增长、调结构、控风险这一主线,紧扣不良贷款“双降”与“双控”这一关键,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迎接新常态需要抢抓新机遇。尽管如此,当前面临的机遇是难得的,只有牢牢把握面临的机遇,才能化危为机,赢得发展先机。首先是自身优势,星罗棋布于新疆城乡、直接服务于千家万户的1200多个营业网点,是农村信用社明显的渠道优势; 灵活的机制既有小银行灵活机动又有统一服务平台对接大市场的优势; 庞大的客户群体,是农村信用社应对竞争、拓展市场最宝贵的客户资源优势。其次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丝绸之路核心经济带建设,各项政策利好将进一步激发生产要素活力,释放新疆经济发展的前所未有的活力,农村信用社面临难得的新机遇。再其次是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将呈现加快发展态势,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在业务发展方面将有更大的新优势。
坚持依法治社、合规经营,严守风险底线
新疆农信系统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社(行)方略,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理,合规经营,努力塑造法治农信的良好企业形象。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即员工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行社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规范化、操作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形成决策科学、管理高效、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
突出党建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开展依法治社(行)必须坚持行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基本指针。一方面,充分发挥系统党委(党支部)作用,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各行社党委(党支部)班子建设,发挥纪委对党规党纪执行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法律法规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完善建章立制体系。建章立制是依法治社(行)的基础,制度建设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既要有宏观构架,又要有操作细则;既要有实体性规范,又要有保障性规范;既要可执行、可操作,又要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不仅要建立完善制度、梳理整合制度,还要开展制度评价,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法人治理框架下,建立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决策者要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一是建立决策规则流程。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视具体情况引进员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二是提高决策透明度。要为权力运行建立一套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让制度规范权力,让群众监督权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落实决策制约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风险金制度和不良资产挂钩考核制度。
强化依法经营机制。依法经营是依法治社(行)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将依法治社(行)落实到业务准入、业务营销、业务操作、信息披露等各项经营及其全流程,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依法行事、按章办事、合规经营。
完善依法监督机制。依法监督是促进依法经营、落实依法治社(行)的重要保证,是防止和揭露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经营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构建多维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落实监督问责与追究。
建立法律服务机制。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员工录用上,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在干部晋升上,把法治素养作为重要考察因素;在高管考核上,把依法治社(行)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促进依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建立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要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培育,践行合规创造价值、合规创造效益理念。银行业是高度重视合规经营的行业,“三铁”“三查”“三性”“三回归”“三分离”制度为社会各界所称道,是合规经营管理的好传统,应当成为全区各行社的基本遵循,要积极倡导并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