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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滁州市绿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胡大明:
合作社要当事业来做

□ 本报记者 张番

 

    2005年8月成立的绿园蔬菜专业合作社是安徽省滁州市第一家合作社,从最初合作社还是新兴的组织到现在政府大力支持发展合作社,十年的时间里,绿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胡大明切身感受到了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形势的变化,也积累了宝贵的组织和经营经验。全国“两会”期间,胡大明接受了本报采访,介绍了她的成功之道,也表达了一个基层人大代表的心声。

    当记者问胡大明为什么在十年前就想起组织合作社,她笑道:“1997年的时候,我只是带领农民种蔬菜,引进好的品种、实行订单式的产销模式。随着种植的规模化和技术的成熟化,我们便走上了合作社的道路。当时合作社的模式很新鲜,2005年我们成立滁州市第一家蔬菜合作社时,合作社法还没有出台,只能借鉴国外的经验。”

    绿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十年间搞得有声有色,名气越来越大,胡大明非常自豪,她告诉记者,合作社能够持续良好的运转,原因在于合作社不以自己的利益为最终目的,而是把社员和农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和农民签订一系列订单,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老百姓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这样可以保证社员和农户种植的利益。农产品的价格风险和库存风险是由合作社承担。”她介绍说,“不仅如此,每年销售盈利之后,我们会给社员和农户分红,根据种植的品种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分红的多少。对于每年种植最好的农户,我们直接再奖励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这样做到对农户公平公正,而且能有效地提高社员的积极性。”

    为社员提供的服务还不止这些,胡大明告诉记者:“产前的服务包括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统一采购,按批发价卖给农民,大大减少农民种植投入的费用,并有专人对农产品进行检测,如果发现农药残留超标或使用了别的品牌的农药,我们一定拒收农户的所有产品。产中的服务则是农技推广服务。合作社自己有近700亩基地,试种新品种,一旦成功,会将品种和种植方式推广开来,聘请专门的农技人员和农技专家指导农民种植。产后服务主要是销售,我们合作社自己有直供超市,所以对合作社来说,销售的风险相对较小。”

    谈到合作社未来的发展,胡大明提出了几点担忧。她说:“现在提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合作社相对于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来说,优势在于社员和种植户的风险非常小,能够保证农户的利益。但与龙头企业相比,却缺乏融资政策,合作社没有可以抵押贷款的资产,一切的软硬件配套只能靠合作社自身的盈利,这部分盈利能为将来的投资起到的贡献微乎其微。另一方面,从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但实际上很多合作社成立一两年就干不下去了。政策的红利引来很多并不是诚心发展合作社、甚至不懂农业的人来办合作社。这样的情况轻则导致合作社发展不利,重则影响土地的利用率,导致流转的土地不能得到高效利用。”胡大明建议,以后不仅要统计成立了多少合作社,更要统计有多少萎缩的合作社。合作社不仅是国家倡导的方向,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组织,真正成立合作社,应该把它当作一个事业,努力将合作社办得更好,为更多社员带来益处,才能持续稳定地运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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