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对农民合作社的功能定位不断提升,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云南合作经济事业发展进入快速增长轨道。2014年底已发展各类合作社3万多个,86%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大发展成为了云南省农业经营组织体制创新的一个新亮点。
农民合作社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体之一,也是农村社区管理的载体,是调节城市农产品供给的解压器。供销合作社作为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加大农民合作社发展力度,编织新型供销服务网络。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一直着力构建新型供销服务网络。通过打造提升种业、农资集团,构建以种子、农药、化肥为主的购销网络体系,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贡献。此外,结合当地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做到“一乡一示范社”。依托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农村依靠合作社对水、电、路、网进行管理。而在当地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全系统围绕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在城镇社区大力发展消费合作社,拓展供销合作社服务城镇居民的空间,把城市消费合作社打造成政府调控城镇农产品的重要载体。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李琳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