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5年3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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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种业强国”?


    种业创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可见,被汪洋副总理誉为“现代农业‘生命线’”的种业是农业安全的根本,是粮食安全的基石。近年来,关于“振兴种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自然,两会上“洋种子的长驱直入会造成我国未来农作物受制于国外种业巨头的被动局面”等声音就格外引人关注。

    大道至简,振兴种业发展的关键是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种业科研体制改革、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是种业改革的深水区和关键环节。只有这些方面做好了,最终才能实现“种业强国”。

    现状 

    我国农业的发展、世界农业的发展揭示一个规律,一粒种子能改变一个世界。现代种业的发展是我们国家现代农业基础性的领域,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种业的发展,支持种业的创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杂交水稻不仅造福中国人民,而且广泛地造福世界人民,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我们国家在小麦、玉米和其他非主要农作物方面的种业的成就也受到全世界的肯定。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业在不断的进步,农业科技也在不断的进步,随着中国农业更多地参与到世界农业的竞争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就是种业的国际化竞争。相比之下,现在的种业科技还存在着一定的弱势。

    我国种企数量多,规模小,科技创新能力实力不足,研发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单个企业无力承担持续高强度的分子育种技术开发与投入,相当多公司还处在依靠代繁和贴牌生产求生存的尴尬境地。而与此同时,我国从事农业基础研究和传统育种科研队伍十分庞大,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校,人数超过20万人。但由于科研体制机制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要求,育种科技人员的业绩评价脱离实际,育种科研机构与种企结合不紧密,研究所办企业机制不灵活,很难做大做强。育种者单打独斗,育成了怕被偷,繁育推广路子窄,育成的优良品种也占据不了市场,时间一久就被淘汰。

    农业部副部长 余欣荣 

    加快推进种业科技体制的改革创新

    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现代种业科研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针对种业科技体制改革“两张皮”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加快种业发展的文件,支持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对种业科技的改革,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如何更好地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其次,要进一步打破我们曾经存在的种业上的育、繁、推相互割裂的状况。第三,要特别关注的是,科研人员的种业科技成果不是为了评奖、不是为了得到项目的评议通过而锁到铁皮柜,而是更多能够进行产业转化。特别是种业科技是一个链接过程,一个种业的科技成果没有另外种业科技的承接和配套,难以形成最终的品种的成果。

    针对这些在种业科技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化推动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把种业科技体制的改革创新作为整个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重点抓几件事:第一,大力支持推动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去年在创业板上有几支国内的种业企业停牌,其原因就是推动种业之间的联合参股做强做大。第二,推动种业权益化改革。按照种业本身的规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在部分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种业科技成果权益化的改革试点,也就是把种子品种、种子材料、种子软件等进行确权,不仅机构依法取得发明权、占有权和处置权,而且根据科研人员、科学家对发明成果的贡献大小,赋予发明人一定的占有权和处置权。从现在试点单位的情况看,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高涨。第三,为了解决“两张皮”的问题。农业部去年创设了中国第一家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行公开、公平交易活动,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交易金额就有三千多万,一批过去锁在铁皮柜里面的科研成果在确权之后在平台上公开交易,使它形成了新的生命、新的活力。第四,进一步推动种业科技人员的流动,鼓励种业科研人员、种业科技单位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联合组建研究室,共同推动种业科技联合科研、共同转化,实现双赢。

    观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6日举行记者会,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就种业问题表示,要深化推动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把种业科技体制的改革创新作为整个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 刘  昕

    加快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

    如何实现我国成为种业强国的目标?当下迫切需要打破现行的条块分割、分散管理的育种科研体系,构建由政府引导,由科研院所、高校、种子企业构成的资源集中、分工科学的商业化育种技术合作联盟。

    应建立商业化的育种科研平台。改变育种的导向机制与研发模式,打破院所和企业界限,建立科企紧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商业化育种科技创新组织体系,是我国种业应对挑战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这样有利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打造一批精通某一作物的专业化种子企业,形成一批为种业链提供配套的服务型种子企业,建立公平竞争的种业市场环境,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技术创新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农民主体。

    观点

    当下迫切需要打破现行的条块分割、分散管理的育种科研体系,构建由政府引导,由科研院所、高校、种子企业构成的资源集中、分工科学的商业化育种技术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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