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5年3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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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动向

□ 苑鹏

    近十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日益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中国农村合作事业的发展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尽管社会上和学术界对于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质量存在种种质疑声,现实中也存在着大量的“假、空、死”合作社现象,但不容置疑的是,经过近十年的大发展,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出来,合作社的总体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水平专业化、服务方式一体化已经成为农民合作社组织发展的大趋势,农民合作社也正朝新的方向不断发展。

    (一)领办人主体从农民为主体,逐步转向各路社会精英,并带动合作社发展的起点提高。

    在合作社发展初期,农民合作社的领办人是以农民中的能人大户为主体力量。随着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国家政策的日益向好,越来越多地吸引了非农产业的社会精英加盟,其行业背景十分庞杂。我们在江苏、山东、河北、山西以及四川成都等地的调查显示,合作社领办人大多数集中在涉农领域,同时不乏各行各业之才,从煤炭到房地产、医药、IT,再到美容、摄影等服务业,等等,他们具有的共同特点是,在原有的领域获得了第一桶金,有一定的投资实力,并且见多识广、年富力强、社会资本相对丰富。他们创办的合作社通常注册资金规模大、经营业务起点高,但是普遍存在不了解合作社性质、甚至不熟悉农业领域等问题,使得合作社在制度运行方面的公司化特征更加突出。

    (二)合作社农民成员从单一生产者身份为主向生产者、经营者、投资者多元化身份发展,成员异质性进一步增强。

    随着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深入,为满足不同成员的诉求,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越来越多经营规模大的合作社开始实施更加灵活的成员制度。总结起来,普通农民成员加入合作社的身份除了最典型的生产经营者以外,还有以下几类:第一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东,他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不仅收取土地租金,而且参与合作社的分红,但不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第二类,土地租赁者,虽为合作社成员,但只收取合作社支付的定额租金;第三类,员工所有者,在合作社中投入自己的劳动,获取工资报酬,并有奖金分配;第四类,打工仔,在合作社中就业,多劳多得,通常是计件工资,但不参与分配;第五类,投资者,他们以现金或设备折股投资合作社,获得定额利息、并参与分红。农民既可以是单一身份,也可以是多重身份的组合,如土地股东+投资者,或土地租赁+劳动者,或土地股东+劳动者+投资者。成员资格的最终确定是由合作社或农户自我选择而决定。成员异质性的增强,使得合作社更向着公司化的制度设计方向发展。

    (三)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的途径更多的是走向纵向一体化,而不是选择横向一体化,这种扩张方式的结果是合作社产权股份化、公司化经营趋势突出。

    在追逐组织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常并不是选择继续扩大服务规模,而是沿着产业链“微笑曲线”,从产中生产技术服务,拓展到产前农资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产后初加工、运输、包装等不同经营领域。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对资本的依赖性明显提升,带动合作社快速扩大资本投入规模,在外部借入资本(如银行贷款)通道不畅的金融环境下,合作社通常选择与外部的投资者合作,以有限责任的方式开展合作,从而带动合作社产权结构走向股份制,经营方式公司化。

    (四)同类合作社经营规模过小、实力弱,带动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加速。

    从总体水平看,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经营实力弱、承担风险能力差,停留在微型企业行列。带动的入社农户比例低,农民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购买农资等的市场份额很低。为突破规模小、经营实力弱、“自相残杀”的制约,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联合社没有规定,但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已经自发产生,并呈现加速态势。从各地的发展情况看,目前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对于合作社之间形成合力,一致对外,提高市场谈判力,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改善农产品的营销渠道,拓展农超(社)对接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江苏全省的73家销售联社,带动1285家专业合作社进城直销农产品,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7.4亿元。此外,联合社通过联合采购,实现规模经济,在完善社会化服务中也发挥出积极作用。2010年,依托东台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吸引了江苏南京、南通、徐州、苏州、连云港等地的26家蚕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带动全省20余万蚕农,总规模达到全省蚕业的1/3,促进全省蚕业走出低谷、生产面积得到巩固、蚕丝质量得到提升,全省蚕丝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增强。

    (五)合作社快速扩张与人才全面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在那些发展较快、经营迈上新台阶的合作社中,人才短缺、而非资金不足,已经成为下一步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突出反映在以下几类人才供给:一是经营管理人才匮乏,合作社的地理区位和支付能力难以吸引到职业经理人长期服务合作社,而合作社成员以60后以上的劳动力为主流,依靠合作社自我力量,也难以培养出经营人才;二是专业人才短缺,主要是财会人员、信息化人员、文秘人员,许多合作社采取招收兼职财会人员的做法,但是他们通常是停留在为合作社“记账”层面,无法为合作社提供财务分析,直接影响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另外合作社因为缺乏年轻人,造成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影响合作社的电子商务业务发展;三是生产人员素质偏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主流特点是年龄大、文化素质低等,很多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农民习惯于传统方式生产,对合作社采用新技术、新品种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排斥态度,影响了合作社产品品质的提升和标准化生产的推广。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本文摘编自《东岳论丛》2014年第7期《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探析》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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