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5年2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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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启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并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方案要求,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根据方案,2014 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 2017 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 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方案指出,要通过试点,完成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主要任务。据悉,明确要求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是试点方案的一大亮点。

(合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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