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首次调整内设机构,设立普惠金融部是此次值得“点赞”的最大亮点。银监会将原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强化了普惠金融部在“三农”、小微等薄弱环节上的监管功能,并将小贷、网贷、融资担保等非持牌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首先,整合普惠金融监管资源,有利于推动普惠金融监管事业。过去,在普惠金融方面,中央各部门出台了若干金融优惠及监管政策,但因权力分散在各部门,形成了“多龙治水”局面,不仅使普惠金融处于实质上监管空档,还导致了银监会各职能部门之间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扯皮推诿现象屡有发生。此次银监会内设机构调整,可消除过去机构设置在普惠金融上推行不力的弊端,使普惠金融监管渠道更畅通,中间传递层级更少,有利进一步提高监管传导效能和普惠金融监管效率。
其次,有利推动国家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和普惠金融事业发展,促进普惠金融范围扩展,让民众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2014年政府先后多次出台优惠政策,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将“三农”和小微企业监管整合到普惠金融部之后,可集中力量进行专门跟踪监管,对扭转银行业支农、支小被动局势将发挥作用。可对银行机构支持功效进行全面评论,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和整改;可建立社会监管网络,接受社会各界对银行业监管,接受“三农”和小微企业对银行服务反馈意见,尤其对贷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和服务收费进行有效监督,对破除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使互联网金融成了“有娘”的孩子,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移动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银行等新的互联网大军逐渐庞大。目前网贷平台达1575家,年成交额达2000多亿元,但因没有纳入立法监管轨道,互联网金融陷入“无娘养”窘境。尽管银监会对网贷平台划出“明确中介性、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四条红线,但由于缺乏监管立法和专门监管部门,红线如同一纸空文。此次将互联网金融划归普惠金融部,使监管主体明确,责任清晰,也将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确立专门监管部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和民众的福音,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有利消除行业种种弊端,使发展更趋理性;也会促使互联网金融把防范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经营首位,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实现金融多层次服务体系目标,避免走向通过违规来获利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