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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物流”:再生资源系统的“灵魂”
——初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和发布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这个规划,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改革发展勾画了令人振奋的蓝图。值得关注的是:在规划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中,要求建立“以逆向物流为特点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而言之,规划把现代物流供应链理论“逆向物流”理念用于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这部规划一大亮点。这不仅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而且体现了现代物流科学的指导性和先进性。

    从“主要任务”部分来看,这部分首先提出“分类建立回收体系”的任务。从产生源头看,再生资源主要分为4类:生活类(居民家庭)、产业类(工业、农业、建筑业等)、服务消费类(超市、百货店、维修店等)和公共机构类(机关、学校、医院等)。针对4类再生资源的特点,规划要求,应分类建立不同模式的回收体系。

    第一,以三级网络为基础的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城市,巩固和提升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代表的三级回收网络,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调整网络构成;在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县域一盘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第二,厂商直挂的产业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第三,与回收企业对接的公共机构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组织有资质、实力强的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对接,通过开展义务回收、协议回收、定期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方式,建设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处理的示范模式。第四,以逆向物流为特点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流通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分散销售且便于集中回收的优势,倡导销售者责任,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利用销售配送网络,试点建立逆向物流回收渠道。

    总而言之,就是要针对再生资源产生的源头,创造性地建立逆向物流体系,从而达到科学回收利用的目的。

    同物流体系要有诸多功能节点一样,逆向物流同样要有功能节点。规划提出了“完善回收节点功能”的任务。完整的回收体系应以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核心、集散市场为补充、储存运输为联结、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为此,规划提出:第一,多样设置回收网点。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市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地区,组织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在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商场及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回收设施,试点智能回收。第二,提高分拣加工水平。加大分拣加工技术研发力度,促进分拣自动化和精细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松散粗放型向集约型、规模型、产业型、效益型方向转化。第三,升级改造集散市场。推动集散市场向具备分拣、加工、处理等多功能的回收分拣集聚区转变。第四,完善储存运输系统。借助专业物流企业的力量,建立安全、高效、环保的物流系统。第五,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发布机制,编制发布重点品种价格指数,为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的相关服务商提供信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回收体系各节点、各环节的对接和整合,促进回收与利用环节的有效衔接。

    如同任何物流系统的运行动力都主要来自企业一样,再生资源物流同样需要龙头企业的组织和驱动,才能获取物流集成效益。因此,规划提出了“培育龙头回收企业”的任务。包括:第一,支持回收企业公司制改造。引导传统回收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激励约束机制。第二,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回收领域。第三,加大与利用企业的对接。包括:鼓励回收企业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利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促进回收与利用的有效衔接。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部分重点品种上建回收网络、中连物流、下接利废产业的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稳定和保障再生资源供应。

    规划提出了再生资源——社会经济“逆向物流”的中期目标,即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以上,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5%以上社区及乡村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亿吨左右。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实现这个目标,不仅标志着再生资源系统巨大的社会贡献和整体水平的跃升,也是全社会物流中“逆向物流”长足发展和巨大成功,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到崭新阶段的必然结果和显著标志。  

(邬柳 颜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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