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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参与:大农资探路大农业

□ 本报记者 张 番 崔海涛

 

    土地流转,无疑成为近几年农业发展浪潮中最火热的变革。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业内人士纷纷投身其中、势不可挡,不少“圈外人”也审时度势,加入流转大军。发展至今,一些企业已经凭借规模化种植将农业搞得风生水起,一些企业还在冷静观望、谨慎布局,也有一些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挂羊头卖狗肉,但农资行业参与土地流转由大农资转型迈向大农业成了一种探索趋势,并随着国务院农村土地流转意见的正式颁布,这一趋势将在理性中引向深入。

农资企业参与土地流转 “近水楼台先得月”

    国务院正式颁布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是让广泛的参与者再次明确,土地流转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土地流转的东风下,农资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以变应变的挑战。现阶段农资行业的角色悄然发生着变化,并进一步向整个农业链条延伸。

    农业部党校农民合作社中心主任、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编辑部主任于占海认为,在这样的形势下,农资企业应考虑怎样面对新的变化。他表示:“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建立,各类合作社在工商登记中,农资直供合作社占14.1%,因为绝大多数是农资经销商在当地创办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参与者是农民,合作社一旦成立,绝大多数在农资上都是统一采购。正是基于这些问题,农资企业需要好好研究为规范合作社服务。”

    近几年,许多农资企业已经打破“一买一卖”的传统模式,致力于打造农业产业链。更有不少农资企业直接将公司名称由农资公司改为农业公司。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商建朝认为,农资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能够更好地弥补服务短板。“目前,我们公司还没有直接参与土地流转,但是农资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还是有优势的。土地流转以后,种田的主体和用肥的主体发生改变了。但是在种田大户产生以后,我国还没有专门与之对接的服务机构,这是一块真空地带。如果是农资企业来托管土地的话,就避开了这一服务短板,可以打通产业链条,这也是农资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最大的优势所在。”他告诉记者:“目前,现有的农资经营网点无法为大户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大多还是由零散的服务拼接而成的,成本非常高。这种现状造成了许多承包土地的大户亏损面比较大。农资企业有资金、技术优势,而且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比较熟悉,农资企业介入以后,相对于普通种植户而言,其成本优势比较明显。”

参与土地流转还需厚积薄发

    在国家政策的推进下,很多土地流转的参与者已经享受到规模化农业发展的成果,也有不少正在摸索前行。政策的号召还在引起更多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关注,但着手流转之时,更应考虑全面,做好充足的准备。

    早在2001、2002年,土地流转还没有大规模出现时,江苏省如皋市供销合作社已经开始小范围试点土地流转,并从中找到问题、逐步解决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逐步推进,如皋市供销社联合社有企业,稳扎稳打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此次土地流转意见中专门提到发挥供销合作社这一综合平台的优势和作用。如皋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孙福才说道:“供销合作社主要通过参股、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前,供销合作社多地考察选地,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流转后,供销社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对产前、产中、产后进行跟踪。目前,供销社可以做到对参与流转的企业在生产环节进行质量把关,在销售环节打响品牌,在服务、推广等方面发挥职能。”孙福才表示,供销社具有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方位服务的特点,特别是在整个环节中,可以发挥供销社农资公司的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为规模化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贵州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尚未直接参与土地流转,但一直在尝试做一些相关工作,为未来真正参与打好基础。公司国内部总经理陈忠华告诉记者:“公司与一些机构合作,在河北沧州、黑龙江齐齐哈尔等地开展盐碱地的改良工作。另外,我们还专门成立了专业团队收购粮食,还有粮食的加工基地,这样可以把化肥和粮食捆绑在一起。有了这样的基础以后再去参与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我们就会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上游有化肥资源,这是我们最明显的优势;其次,中游有土地管理的技术优势;再其次,下游可以收购粮食,特别是玉米,我们的加工基地就可以消化。这样,我们就可以打消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就会信赖我们,愿意与我们合作。”

土地流转过热 谨防跟风盲目投入

    多年来,在国家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的形势下,多种新型经营主体逐步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土地流转中。然而,在规模化种植逐渐成为趋势的同时,盲目跟风也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记者对多省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由于农业发展特点不同,各省流转进度不一,农民对流转的态度也有很大差别。在东北地区、安徽、山东等农业发达地区,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加快发展新型农业、农民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主要模式。而在陕西、湖北等农田分散、规模较小的地区,土地流转也只能小规模地开展,虽然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但在政策的推动下,土地流转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在云南、广西等经济作物种植区域,每天都有大批农场主寻地租地,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达到87万多家。

    如此快速的发展引起不少人的担忧,湖北省潜江市某化肥企业负责人认为,许多地区土地流转的开展操之过急。他告诉记者,当地一些土地被强制征收,征收后农民获得的租金十分低廉,国家粮补或直补发放给原承包人或农场主,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维护土地流转的长期稳定发展还需要国家出台配套政策。

    不仅如此,对于许多参与流转的企业和农场主而言,农业风险更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西双版纳滇农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更新说到当地土地流转形势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西双版纳作为云南主要的经济作物种植区,土地流转十分火热。然而,近年来,土地租赁的价格被炒得越来越高,农场主投入的成本逐步增加。一旦遇到市场不好或自然灾害的情况,农户会损失惨重。”对此,他建议,当地农场主在选择租地的时候可以选择山地并进行轮作,尽可能减小农业生产的风险。

    对于未来土地流转的管理,孙福才表示,全国土地流转速度很快,但真正落实政策的措施还有待跟进,特别是政府需要明确划分好各政府部门参与土地流转的范围,无论是服务还是管理,都应明确职能,这样才能从政府层面上为土地流转的有序适度开展保驾护航。

    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做大,而是做强。土地的流转并不是简单意义的扩大,而是为了实现精细化、高效化管理。土地流转如破竹之势在全国范围推广,农资企业应在创新、突破中理性延伸,助推我国从农业大国走向农业强国。


评论   

在土地流转的浪潮中

□ 阴剑锋

    在我国现代农业探索前行的进程中,土地流转已经成为澎湃激荡的时代浪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这次土地新政再次为土地流转注入强大动力。

    这次土地新政的思想基础是“实事求是”,一切坚持从国情出发。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政策举措。土地新政传递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改革思路。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条件,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但是也必须符合实际国情,不能搞“大跃进”,让其成为脱缰野马。有序、适度、创新、规范,都成为土地新政关键词。可以说,这次土地新政是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土地流转的时代浪潮已经奔涌而来,农资行业正置身其中而且担当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2008年,土地流转政策正式提出后,农资行业从摸索到挺进,行业道路开始巨变,农资企业成为土地流转大潮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从南到北,从东至西,遍布全国的农资企业展开了参与土地流转的探索进程。在东北,一批龙头农资企业进行大规模土地“承包”,深度参与农业产业化;在西南,一批农资企业已经集结,参与土地流转,探路农业种植。在坚守农资主业的同时,一批农资企业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实现了在农业产业化领域的转型突破,一批农资企业通过“土地托管”等创新形式开始了在大农业领域的稳步挺进。面对土地流转的历史机遇,在农资行业外,一大批外来资本“大鳄”正在积极布局。这些“外来者”不但加速了土地流转进程,而且也加速了农资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农资行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诚然,挺进土地流转大潮的农资企业只是农资行业有条件的“探路者”,而对于大多数农资企业,如何在土地流转大潮中与时俱进,在创新与转型中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亿万农民才是最根本的大课题。而对于已经投身这场大潮中的农资企业,既要充满激情,更要保持理性,从农资到农业的跨越虽然距离不太遥远,但毕竟进入更广阔更激烈的领域,只有保持理性心态,坚持科学抉择,农资企业土地流转的脚步才可能更加稳健。

    在土地流转的浪潮中,农资行业已经站在潮头,如何在这时代浪潮中稳健前行,还需要每一个弄潮人付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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