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镇江市政府出台《关于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推进镇江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围绕服务新市镇、新园区、新社区“三新”建设、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等重点,着力在健全基层组织、推动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探索农村合作金融、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全市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工作重点,各地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优势,在试点内容、改革路径的选择上有所侧重,不求面面俱到;实行点、线、面有机结合,全方位探索改革经验。建立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宣传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新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大政策扶持,以项目为载体,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农产品市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在供销合作社将所属划拨土地改为出让性质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减免出让金等政策优惠,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强化督促检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苏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