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4A级景区名单出炉,佛山市(国际)家居博览、佛山市南海平洲玉器街和成都市海宁皮革城名列其中。原本以皮草、玉器、家具交易为主业的商场,一下多了个4A级景区的头衔,作为权威评定机构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此番评定结果,是否与新旅游法相悖?
东南大学旅游系主任储九志教授表示,“A级景区评定范围本身可以延伸,只要具备条件,任何单位都可以申报。如有相应的交通条件、游客中心、接待设施以及餐饮甚至厕所规模等。”此外,与观光旅游景点以自然风光为“吸引物”不同,商场除了商品展示、商品交易外,如果具备旅游功能,包括有一定的文化内涵、有解说,有旅游服务等,就不能将其排除在申报范围之外。
事实上,购物类旅游景区我国早已有之,江苏就有常熟服装城、扬州京华城、常州南大街等几个4A级旅游景区。但前些年国家有关方面停止了评定,今年之所以有部分商城上榜,可能因为上半年国家景评委放权给了省景评委。
实践证明,商城变成景区后,如果经营有方、监管到位,确实能使多方受益。常熟服装城2008年跻身4A级购物旅游区,此前全国只有浙江义乌、海宁两家。统计显示,常熟服装城2007年接待游客402万人次,去年购物旅游区到访游客超过445万人次,其中团队游客1659批次,73863人,比上年翻番。市场交易额超过1150亿元。
由此看来,传统旅游产品基础上深度开发更有吸引力的新产品,实现直接消费。比如学校、商场、超市、体育文化设施等很多社会资源,都可以成为旅游产品。
但是,新旅游法明明对强迫购物等久遭诟病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不得前往“具体购物场所”。商城显然是“具体购物场所”,因此商城成景区,本身就违反了这一原则。
但是,这个问题其实还应从两个方面来看,到底是先有景区再赋予其购物功能,还是在商业城基础上新认定为景区。新旅游法实施后,不少商城、购物场所之所以踊跃申报A级景区,就是想通过旅游功能带动商品销售,这显然是打政策擦边球。但擦边球不是违法,一些长线路景区,公路边的商店选址都做了精心计算,目的就是让驾乘人员下车休息时增加进店机会,作为商业行为无可厚非。关键看消费者被带到购物场所预先是否知情,如有交待,签了合同,就不能叫强制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