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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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政府:鼓励供销合作社开展跨区域合作


 

    本报讯 近期,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推动庄河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意见指出,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小城镇建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骨干企业,促其网点下延,鼓励其开展跨区域合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在重点产区建设和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减少中间环节和流通成本,实现“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以市级联合社为主导,以流通和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联合村两委,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玉米、水稻、花生等大田作物开展托管服务。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解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分拣拆解中心建设的规划和土地问题,并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供销合作社创业就业,广泛吸纳农村各类能人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不断优化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对现有土地的核实、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市财政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龙头企业和新型流通体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等。中央、省、市财政每年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发展项目,应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荐项目。

    (辽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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