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日前,安徽省桐城市政府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十项激励政策。
政策规定,建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市财政安排预算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本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及个人。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新建电子商务产业园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进入园区。鼓励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落户本市。对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桐城注册设立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发展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业务。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桐城设立全国性总部,正常经营满1年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本市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对本市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1年且线上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20%的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鼓励开展示范创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自然人和企业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加快人才培育。
(皖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