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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大田作物服务运作模式及服务内容


    运作模式

    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流通和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乡镇基层社为服务载体,以专业合作社粮食种植合作社、农机服务社等为纽带,联合村委会或涉农企业、包地大户,对小麦、水稻、玉米、大蒜等大田作物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形式约定服务内容,向农民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的状态下,完成农民受托的各项服务。

    服务内容

    在开展大田作物服务创新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户和企业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土地半托管服务。针对农户劳动力不足、种植技术薄弱、病虫害不能统防统治等情况,可由专业合作组织向委托农户提供农资直供直施、农化服务、田间管理、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销售等一个或多个环节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根据农户意愿和选择提供服务,土地种植的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 2.土地全托管服务。针对农民外出务工、不愿意或无能力耕种、有集体委托意愿,可将土地交给由供销社和村委会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根据多数农户的意愿,确定种植作物与品种,统一收割、储存、销售,土地收益按约定以实物或现金方式兑现给农户。

    收费标准

    按市场化运作,兼顾多方利益。在服务中,原则上按市场价让利农民10%-20%。服务盈余按《专业合作社章程》或基层社、村委会、龙头企业的约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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