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它包括了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等。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既遵循市场规律、又体现政府意志的经济组织,工作中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政府主导、合作经济、推动‘三农’”的功能定位,坚持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整合资源要素,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从近几年实践来看,供销合作社在带动农业生产和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产、供、销各个环节为农服务,其核心环节在于销售。如何让农民增产的同时又能增收,这是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目的所在。基于这样的原因,陕西省供销合作社重点从4个方面入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采用“涉农企业+协会”的发展模式。茶叶一直以来是陕西省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产业之一,省社针对陕西茶叶品牌效应不大、市场认知度不高等问题,不断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广泛宣传陕茶、推介陕茶、销售陕茶。在陕西供销企业集团顺利控股陕西茁一木茶业连锁公司、参股紫阳盘龙富硒绿茶公司的基础上,陕西省茶业协会利用省商贸学校临街商铺,与会员企业联合,汇集陕西优质茶叶品类,集中打造陕西茶业展示展销中心。
二是采用“涉农企业+供销集团+基地”的发展模式。今年以来,陕西省社以陕西供销企业集团为核心,通过现代企业模式、市场经济手段,开展系统内外企业的同业整合、横向联合,新发展了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加快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在陕北合作的榆林荣和农林科技公司正在榆阳区建设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在关中合作的澄城国绿果农实业公司正在澄城县发展万亩有机苹果基地;在陕南合作的紫阳盘龙富硒绿茶公司正在紫阳县建设万亩富硒茶业基地。通过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的收入,也拓展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空间。
三是采用“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连锁超市”的发展模式。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实现由专业合作社到销售终端直接合作,陕西省社推进实施了蔬菜直通车项目、“一县一品、百县百品”农产品展销工程、平价超市等,都取得了显著效果。省社实施的“蔬菜直通车”项目,目前已与41个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有常态化销售终端146个,投放直通车46辆、平价超市4个。实施了“一县一品·百县百品”农产品展销工程,与全国总社新合作集团、隆顺和街坊集市及供销系统的超市等销售终端联合合作,设立专区、专柜,使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产销网络有效联结,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33大类500多个品种。
四是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今年以来,陕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为载体,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特点的新型基层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吸纳农民成为基层社、供销合作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社员,真正从组织上和经济上建立与农民的密切联系。加快扩大服务覆盖面,充实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基层社成为新时期为农服务的主要终端和载体。支持县及县以下基层社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主动承接涉农部门在基层的服务。
(作者单位:陕西省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