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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转贷款”的潜在危机

□ 甘肃省镇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李宏岩

 

    目前,一些农信社在信贷工作中存在严重的“清息转贷”问题,从而导致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过去是信贷人员进村入户“收贷款”,现在是信贷人员在办公室里“转贷款”。笔者认为,清息转贷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滋生职工好逸恶劳的习惯,影响农信社可持续发展。农信社处在农村,支持的是农业,服务的是农民。信贷员最基本的工作就是进村入户负责贷款调查、发放、管理和收回。但一些客户经理在贷款到期后,并没有上门收贷,而是坐在办公室靠打电话,等客上门“转贷款”。长此以往,信贷人员不仅养成了不下乡的习惯,而且产生了脱离群众的思想,很难掌握贷户及农村基本情况。由于清息转贷之风蔓延,一些曾经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员工下乡时间少了、工作积极性减了、好逸恶劳思想滋生了,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造成信贷资金不能正常流动,影响支农效果。流动性是信贷资金的基本要求,而清息转贷致使信贷资金被长期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不能正常流动,致使支农资金吃紧,农村种植、养殖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影响农民脱贫致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严重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由于大量贷款到期后清息转贷,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错觉,贷户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式,甚至认为贷款到期清息转贷是合法的、合规的。由此贷户的还款积极性受到影响,导致拖欠贷款严重、社会信用环境恶化、贷款不能按期归还。

    四是导致贷款形态分类不准,信贷资金潜在风险日益加大。一些信用社为了完成不良贷款下降任务,对到期贷款违规转贷。而这些清息转贷的贷款从表面看是正常贷款,实际为次级或可疑类贷款,导致贷款分类不准,造成资产质量日益恶化。

    五是干扰了业务正常发展,加大了内部管理难度。清息转贷、以贷收息问题的产生,滋生了员工弄虚作假行为,加大了不良贷款清收及考核难度。同时由于系统对多次清息转贷进行限制,一些信贷人员将这些贷款或以冒名或以“甲贷乙用”等方式转贷他人名下,形成贷款恶性循环。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杜绝 “清息转贷”,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要教育引导职工树立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经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信贷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约束职工行为,使职工不违规办理业务,依规合规经营。

    二要狠抓内部各项管理。当前农信社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业务发展的黄金期。要把管理作为第一要务,强化信贷管理、职工管理、财务管理、稽核管理,把管理触角放大到业务的各个环节,督促职工规范业务操作,杜绝不合规行为,努力实现稳健经营。

    三要加大稽核处罚力度。农信社网点多、员工多,新业务、新知识层出不穷,稽核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要确保农信社健康稳定发展,必须有一支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的稽核队伍。信用社要根据业务、网点等需要,配足配齐稽核人员。稽核人员要报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稽核力度。对查出的违规转贷、以贷收贷、清息转贷等行为要敢于碰硬,起到“杀一儆百”、敲山震虎的效果,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要培养农民诚信意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的品牌业务,要借助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教育引导农民树立“守信光荣,赖债可耻”意识。对评定的信用户要张榜公示并实行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巩固他们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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